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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登记测试内容:
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软件产品(含国产软件和进口软件)。
1、登记测试对象:
软件产品是指向用户提供的计算机软件、信息系统或设备中嵌入的软件或在提供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、应用服务等技术服务时提供的计算机软件;
2、国产软件:是指在我国境内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;
3、进口软件:是指在我国境外开发,以各种形式在我国生产、经营的软件产品。
三、软件产品评测所需资料清单
1、软件产品登记测试申请表(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,电子版文档刻入样品光盘,也可先把电子版申请表发到本中心预约测试,邮箱地址:stc@stc.org.cn。);
2、软件产品可执行程序及相关数据包(刻入样品光盘);
3、软件产品用户手册(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,电子版刻入样品光盘):
要求主要包含的内容要素:1.1用户手册内容目录;1.2版本号、产品服务对象;1.3系统软硬件运
行环境;1.4软件安装及卸载操作说明;1.5系统参数、软件配置说明;1.6主要功能及用途简介;1.7软件功能详细操作说明;1.8软件维护说明或常遇问题解答;1.9软件升级及技术支持说明;
4、软件知识产权声明一份,如该产品已拥有软件产品知识产权证书,则可提交该证书的复印件(需加盖公章)。
注:必须一个产品对应一套资料、一个样品光盘,不可将几个产品的资料、程序刻在同一个样品光盘中。
附:关于软件产品登记名称命名的有关规定
根据国家信息产业部信产函[2001]031号关于《2001年度软件企业认定及软件产品登记备案工作会议纪要》的精神和深圳软件行业协会、深圳市税务部门的统一要求,软件产品命名作以下规范:
一、产品名称必需包含公司中文简称;
例:深圳市甲丁公司自行开发的ABC教育软件系统;
按规则要求,该软件名称应命名为:甲丁ABC教育软件。
二、产品名称应体现该产品的功能特性,但不得夸大其词;
三、产品名称不能太长,不得多于15个汉字;
四、产品名称中最后必须包含“软件”两个字。如××系统或××平台要更改为××软件或××平台软件, 但××操作系统则无须更改。
五、版本号必须是VX.x(X为整数),例V2.3,V2.3.4,V2.011
附:
<知识产权声明>填写范例:
知识产权声明
深圳市软件评测中心:
《
“软件名称” 》(版本号:
)系我公司自行研究开发的产品,并没有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并保证提交的文件真实、合法。
本公司愿对因知识产权问题给任何单位、个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法律责任,特此声明。
法定代表人(签名):
公司名称(公章):
日
期: 年
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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